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精神,充分发挥思政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课程作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马院姓马、在马言马”的鲜明导向,把思政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培育,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开设全校思政课、统一管理思政课教师、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第三条 思政课建设需牢牢遵循“八个相统一”要求,以系统思维持续推进思路、师资、教材、教法、机制、环境“六维创优”。思路上,强化顶层设计与问题导向;师资上,锻造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的育人队伍;教材上,着力建好用好马工程教材,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有机融入;教法上,创新互动式、混合式教学;机制上,完善评价与协同格局;环境上,营造润物无声的育人生态。由此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使其真正成为铸魂育人的关键课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党委直接领导思政课建设,支持校行政负责实施。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日常协调与推进工作。
第五条 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解决突出问题,在工作格局、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会议决议能够及时落实。
第六条 建立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想政治理论课机制。党委书记、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听课讲课,带头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每学年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门开现场办公会至少1次,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 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学质量和学科建设评估标准体系,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
第八条 构建“大思政”育人矩阵,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各职能部门与各学院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组宣部负责统筹意识形态导向、理论宣传与校园文化氛围营造;教务处负责将思政课建设纳入教学整体规划,保障课程学时学分、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学工处负责将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有机结合;团委负责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主题团日等活动与思政课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各学院负责落实课程思政主体责任,配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联合备课、实践指导与案例开发。形成“党委领导、马院主导、部门协同、学院落实、全员参与”的大思政工作格局。
第三章 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第九条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本科阶段开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48学时,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48学时,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48学时,3学分)“思想道德与法治”(48学时,3学分)“形势与政策”(64学时,2学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48学时,3学分)等必修课程,开设“四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每门课16学时,1学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32学时,2学分)等选修课程,课程设置应遵循本科生先学习“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再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的衔接逻辑,本专科生每学期必修“形势与政策”课。确保各门课程学分学时达标、开足开好,构建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统一、必修与选修相互协调的课程体系。
第十条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最新理论成果有机融入各门思政课,重点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建设,实现从“进课堂”向“入头脑”的深化。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作为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的核心任务,示范引领各门思政课高质量发展。用足用好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参考讲义、统编教材辅导用书和配套课件、教学活页等优质资源,作为每名任课教师的必备资料,确保人人熟知、人人会用、人人善用,实现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新时代伟大变革最新成就贯穿各门思政课教学。
第十一条 加强“四史”教育内容建设,深入挖掘烟台及胶东地区红色文化资源,结合烟台戚继光文化研究,系统开发戚继光文化、地方党史、革命史教学案例。将伟大建党精神和抗疫精神、科学家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伟大精神,生动鲜活的实践成就,以及英雄模范的先进事迹等引入课堂,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历史融入各门思政课。将胶东革命精神、英雄事迹等鲜活素材有机融入思政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以乡土红色资源厚植家国情怀,增强历史教育的感染力与说服力。借鉴“行走的思政课”等品牌经验,组织师生赴胶东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形成课内外、校内外协同联动的育人体系。
第十二条 规范思政课运行机制,每学期科学制定教学专题计划,严格落实集体备课制度,统一课件、统一考核,形成规范化、标准化教学流程,确保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及时、准确、生动地进入课堂,切实提升思政课教学的系统性与实效性。各课程组加强对学生思想、心理及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创新课堂教学方法,采用互动式、案例式、信息化教学等方式,鼓励学生主动思考、深入参与。健全听评课制度,建立覆盖所有思政课课堂的常态化听课、评课与反馈机制,形成多元评价、实时反馈、有效帮扶、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监督与支持体系。
第四章 教学方法改革
第十三条 推进“场馆里的思政课”建设,依托与中国甲午战争博物院、海阳地雷战博物馆、砣矶红色文化展览馆等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机制,每门思政课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现场教学或实践研修活动,将传统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转化为鲜活教学资源。通过实地参观、现场讲解、情境体验等方式,引导学生在真实场景中感悟历史、理解理论,实现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融合,增强思政课的现场感、代入感与说服力。
第十四条 深化信息技术与思政课教学融合,积极建设智慧课堂,依托新媒体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与翻转课堂试点,推动线上线下有机衔接、课内课外相互联动。同时,建设思政课网络教学资源库,汇聚优质课件、微课视频、典型案例等数字化资源,实现共建共享、随学随用,以技术赋能提升课堂吸引力与教学实效性。
第十五条 建立“思政课+社会实践”联动机制,将思政课实践教学与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社会调研等有机融合,引导学生在基层一线印证理论、在服务群众中深化认识,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育人的有效衔接,让思政课在行走中入脑入心。推行“思政课教师+专业教师+团学干部+校外导师”的多元指导模式,鼓励思政课教师与各学院专业教师联合组建指导团队,共同挖掘实践项目中的思政元素。建立实践教学集体备课制度,思政课教师与各学院辅导员、团干部定期研讨实践主题设计,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鲜活素材转化为教学案例。
第十六条 实行思政课教学“一课一策”质量提升计划,各教研室立足课程特点与学情实际,每学期聚焦一个突出问题,确定一项教学改革重点任务,明确目标、举措与责任人,形成“一课程一方案”的精准改进路径。期末总结做法、评估效果、凝练经验,推动教学改革持续深化、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第五章 实践教学体系
第十七条 构建“课堂实践+校园实践+社会实践”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推动思政课实践教学学分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本科阶段实践教学不少于2学分,专科阶段实践教学不少于1学分。课堂实践以研讨、辩论、情景模拟等形式深化理论认知;校园实践依托社团活动、主题宣讲等载体涵养品格;社会实践结合“三下乡”、志愿服务、实践基地学习等方式锤炼担当,实现知行合一、层层递进。
第十八条 规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已签约的实践教学基地全面实行年度活动计划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实践基地本着共建共育、优势互补原则,共同制定年度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安排、参与对象与责任分工,确保共建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成效。同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与考核评估机制,定期总结共建经验、动态优化合作内容,推动基地由“挂牌”走向“深耕”,切实发挥实践育人长效功能。
第十九条 拓展政校合作渠道,积极对接烟台市委党史研究院等地方机构,围绕党史研究、课程开发、师资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联合开展胶东革命历史专题研究,共同开发地方党史特色课程与教学案例,聘请地方党史专家参与授课或担任兼职导师,推动地方党史资源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思政课教学注入鲜活的地方红色力量。
第六章 师资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师生比(1:350)要求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严把入口关,新进思政课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关学科硕士以上学历,确保政治素质过硬、专业功底扎实。同时完善选聘、培养、考核机制,打造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思政课教师队伍。
第二十一条 实行思政课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把政治关、业务关、师德关。新任思政课教师须通过试讲考核方可上岗,重点考察政治素养、理论功底与教学能力。对教学效果连续不达标或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依规退出思政课教学岗位,形成能进能出、动态调整的良性机制,确保思政课教师队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
第二十二条 建立思政课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将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每名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校级以上培训不少于2次,做到全员覆盖、全程不断线。培训内容聚焦理论武装、教学能力、师德修养等重点,采取专题研修、跟岗访学、教学观摩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培训,拓宽学术视野、提升教学水平,推动培训成果向课堂教学转化,持续增强思政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与育人能力。
第二十三条 落实集体备课制度,各教研室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备课,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主题、定主讲人,确保备课活动常态开展、规范运行。备课聚焦教学重点难点、理论热点与学生思想困惑,通过主讲人说课、集体研讨、反复打磨,形成共识性教学方案。集体备课记录留存,纳入教研室考核,作为教学管理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以集体智慧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推动思政课教学从“单兵作战”走向“协同攻坚”。
第二十四条 推动领导干部和名师大家进课堂,严格落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4个课时的思政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2个课时的思政课;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思政课建设的校领导,每学期对每门思政课至少听1个课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积极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党史专家、先进模范人物参与思政课教学,结合亲身经历与实践感悟讲授专题内容,以鲜活案例和权威解读增强课堂说服力与感染力,形成领导干部带头讲、名师大家协同讲的生动局面。
第七章 评价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 建立思政课教学质量多元评价体系,实行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督导评价、教学成果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机制,多维度、全过程反映教学质量。学生评教侧重课堂获得感,同行评议聚焦教学设计与学理深度,督导评价关注教学规范与课堂实效,教学成果评价考量教研教改与育人成效。每学期汇总各方评价数据,形成教学质量分析报告,精准诊断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评价结果与教师考核、教学改进有效联动。
第二十六条 思政课建设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足额划拨,专款专用、规范管理,重点用于教学改革、实践研修、资源建设、教师培训等专项支出。健全经费使用与绩效评价机制,确保投入精准高效,为课程创新、基地共建、智慧课堂建设等提供稳定保障,切实以充足经费支撑思政课高质量发展。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科技学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