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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科技学院智慧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2-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山东省关于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及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深化新时代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立足我校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聚焦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师生数字素养提升、产教融合深度落地,依托智慧教学平台与人工智能教学应用,系统推进全校课程智慧化、数字化、精品化建设,构建新时代智慧教学育人体系,持续提升课程建设质量与应用型人才培养核心竞争力,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教育部、山东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相关部署,紧扣我校应用型本科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方案建设要求,以AI赋能教学、图谱重构课程、产教融合提质为主线,依托学校指定的智慧教学平台和经备案的国产人工智能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建设一批理念先进、资源丰富、模式创新、评价科学的校级智慧课程,以课程数字化改革带动专业内涵提升,服务烟台市产业链应用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价值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将课程思政融入智慧课程建设全过程,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的有机统一。

(二)学生中心,成果导向。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育理念,基于课程教学目标和学情分析,提供差异化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技术赋能,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的引擎作用,推动智能技术与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学习评价等各环节深度融合,避免技术应用的碎片化。

(四)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选择基础较好的课程率先开展智慧课程建设,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

(五)共建共享,持续迭代。依托校内外优质资源,加强课程共建共享,建立课程持续改进机制,定期更新课程内容与教学资源。

(六)安全可控,规范应用。坚持依法依规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强化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科技伦理意识,确保智慧课程建设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

通过分批建设、持续迭代,建成一批校级智慧课程,力争培育若干门省级及以上智慧课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教学改革案例。推动教师数字素养和AI应用能力显著提升,学生个性化学习体验和课程学习成效明显改善,产教融合课程资源更加丰富,课程思政与智慧教学深度融合,学校智慧教学育人体系基本形成。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课程内容体系,构建“AI+”课程矩阵

1.深化通识课程建设。持续优化《人工智能导论》公共必修课,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评价体系。围绕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提示词工程、多模态创作、智能伦理等核心内容,搭建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的知识架构。

2.推进专业课程智能化升级。各专业结合学科特点,将AI实战案例融入专业课程,建设“AI+X”交叉融合课程。鼓励核心课、模块课、实践课全覆盖AI能力培养。

3.开发新型课程资源。积极建设数字化教材,开发基于知识图谱的智能课程资源,推动教学内容的实时更新与迭代。

(二)创新教学模式,构建人机协同课堂

1.构建“师—生—机—环”协同育人新生态。深度融合学校指定的国产人工智能平台,探索AI助教、数字人教学等新型教学方式,推动课堂教学从单向传授向人机协同、互动探究转变。

2.推进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依托智慧教学平台,搭建虚拟教室、实验室和学习社区等泛在化智慧场景,打破传统课堂边界,实现线上线下融合、课内课外贯通。

3.实施差异化教学。基于学情分析数据,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路径和精准教学资源推送,实现因材施教、精准施教。

(三)强化数据驱动,建立智慧评价体系

1.构建全维度数据采集系统。依托智慧教学平台,自动采集学生签到、作业完成、课堂互动、知识点掌握等全维度学习数据。

2.建立智能化学情分析机制。通过AI分析生成个人及班级学情画像与学情雷达图,精准定位学生学习短板与能力差异。

3.形成闭环教学评价模式。建立“数据采集—智能评价—画像分析—精准反馈—持续改进”的闭环教学管理模式,推动评价从“结果判断”转向“过程优化”。

(四)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师AI素养

1.构建“理论+实践+创新”三维培育体系。面向全体教师开展AI基础集训,面向骨干开设进阶研修班。定期组织AI教学技术培训与教学创新竞赛。

2.建立课程教学团队。智慧课程建设课程应组建课程教学团队,明确课程负责人;鼓励其他课程逐步组建。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智慧课程建设团队。

3.深化产教融合。鼓励各教学单位依托现有校企合作资源,联合行业企业开展教师AI教学实践、案例开发和教学研究,有条件的可共建教师AI实践工作坊或设立AI教学研究项目,逐步探索AI赋能教学新路径。

(五)推进课程思政与智慧课程深度融合

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三位一体。将科技报国、科技向善、智能伦理、工匠精神等思政元素融入智慧课程教学与实践训练各环节,在传授前沿技术的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科技价值观。

五、建设标准

智慧课程建设应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融合生成式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基于教学资源、教学工具和教学环境,通过AI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课程建设以学生为中心。课程建设理念符合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育理念,基于课程教学目标和学情分析,提供符合学生差异化的教学内容。

(二)智能辅助教学工具建设。引入智能助教、“数字人”、虚拟导师等工具,为学生提供一对一辅导、针对性的学习建议和难点解析,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兴趣智能推荐教学资源。

(三)富媒体教学资源整合。基于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问题图谱和课程思政图谱等梳理教学内容,整合微视频、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文献资料等富媒体教学资源。

(四)多元化教学场景搭建。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搭建虚拟教室、实验室和学习社区等泛在化智慧场景,借助“云端”的开放性创造更丰富、开放和互动的学习环境。

(五)实时学情监测和分析。利用大数据、大模型等对学生学习行为和表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提供及时的学情反馈,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和调整教学策略。

(六)课程改革创新成效。课程在实际教学中取得良好效果,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效率和学习成果。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改革经验。

(七)数据安全与伦理规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数据分级分类、隐私保护、AI生成内容审核与标识等要求,不得上传涉密、敏感和个人隐私数据,确保技术应用安全合规。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智慧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为成员;各教学单位成立课程建设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建设细则与规划。

(二)制度保障

将智慧课程建设纳入教学单位年度考核和教师教学业绩评价体系。建立智慧课程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建设成效评估。获得立项建设的智慧课程须持续建设,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

(三)经费保障

学校统筹安排智慧课程建设专项经费,支持课程资源开发、平台使用、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和成果推广。各教学单位应配套相应经费,保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数据安全与伦理保障

建立健全智慧课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和销毁规范。加强师生数据安全与人工智能伦理教育,落实AI生成内容教师审核制度,防范技术滥用和算法歧视。

(五)动态管理

实行“申报—建设—验收—推广”全过程管理。对建设成效突出的课程给予表彰和推广;对建设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课程,限期整改或退出建设名单。

七、附则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烟台科技学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