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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烟台科技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与考核办法》和《烟台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管理与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左振华

副组长:胡伟、程培伟

成员:袁红芝、葛仲琛、侯胜一、林华暖、刘泓廷

二、考核办法(填报说明)

1.各教学单位组织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个人填写《烟台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专业带头人考核表》(附件1)、《烟台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教研室主任考核表》(附件2)、《烟台科技学院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附件3,自评)、《烟台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附件4,自评),打分考核表中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由所在教学单位评议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核。

2.考核总评分由教学单位自主评议、学校评议两部分加权得出,总评分=教学单位自主评议×50%+学校评议×50%。

3.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岗位津贴,予以解聘,同时考核结果载入本人业务档案。

三、考核范围

(一)考核时间范围

2021年7月1日—2022年7月31日

(二)考核人员范围

各教学单位现有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以教务处登记备案为准。

四、考核时间安排

1.2022年10月10日-10月13日,各单位组织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开展自评和单位评议,于13日前统一将附件1-5纸质版送教务处(需教学单位负责人打分、签字、盖章),附件1-5电子版和佐证材料发送至云之家,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2022年10月14日-10月18日,学校组织评议。

联系人:刘泓廷、董斌斌,内线电话:5357。


附件:

1.烟台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2.烟台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教研室主任考核表

3.烟台科技学院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

4.烟台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

5.烟台科技学院2021-2022学年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考核分数汇总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