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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6-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与考核办法》(济大泉院院字[2020]201号)和《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教研室主任管理与考核办法》(济大泉院院字[2020]202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左振华

副组长:胡伟、程培伟

成 员:葛仲琛、林华暖、侯胜一、杨兴东

二、考核办法

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个人填写《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表》(附件1)、《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表》(附件2),考核表中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由所在教学单位评议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核。考核总评分由教学单位自主评议、学校评议两部分加权得出,总评分=教学单位自主评议×50%+学校评议×50%。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扣发岗位津贴,予以解聘,同时考核结果载入本人业务档案。

三、考核范围

(一)考核时间范围

2020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二)考核人员范围

各教学单位现有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

四、考核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5日前,各单位组织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开展自评和单位评议。7月6日前,各单位将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考核表、考核分数表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电子版考核表和佐证材料发送至云之家。

2.2021年7月15日前,学校完成考核。

3.2021年7月30日前,公布考核结果。

联系人:杨兴东  联系电话:3737798


附件:1.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2.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教研室主任考核表

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4.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