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持续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履职效能,压实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健全教学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检验其在2025-2026学年专业建设、教研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各项工作成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左振华
副组长:胡伟
成员: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科级及以上干部
二、考核办法
1.根据《烟台科技学院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和《烟台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管理办法》指标,各教学单位组织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个人填写以下材料:
(1)《烟台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专业负责人考核表》(附件1)
(2)《烟台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教研室主任考核表》(附件2)
(3)《烟台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教研室主任考核表(公共课)》(附件3)
(4)《烟台科技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量化考核明细表》(附件4,自评)
(5)《烟台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明细表》(附件5,自评)
(6)《烟台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明细表(公共课)》(附件6,自评)
另外,教学单位须填写《烟台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专业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7)。
上述考核表中,每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均须提供佐证材料。由所在教学单位据实评议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核。
2.考核总评分由教学单位自主评议、学校评议两部分加权得出,计算公式为:
总评分=教学单位自主评议得分×40%+学校评议得分×60%。
3.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对应考核项按零分计,拒不提供佐证材料的,排名直接置底。
5.在任期间,多次出现工作失误的,教学单位须在“单位自主评议”环节予以相应扣分,并据实上报。
6.若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连续在两个学期内均有工作失误,根据《烟台科技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计分办法》导致扣负分或一学年累计负分达-6分或连续两年考核等级均为基本合格者,则取消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任职资格。
7.教学单位上报的材料中,经学校评议发现存在明显虚报、错报或严重失实问题的,直接扣除该教学单位被考核人员“学校评议”环节中该对应项目的全部得分,并扣除相应教学单位月度考核得分,计入学年考核。
8.跨学院调整人员的考核办法:在2025-2026学年内调整过归属学院的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由当前所在学院牵头、原归属学院配合进行共同评议。两院评议分数取加权平均值(各占50%)。附件1、2、3的签字、盖章处须由两个学院共同签字、盖章,最终以当前所在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三、考核范围
1.考核时间范围
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考核材料应统计该时间段内已实际开展并完成的工作事项。尚未完成的工作,不纳入本次考核统计范围。
2.考核人员范围
各教学单位现有在岗的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以在教务处登记备案的名单为准。任职不满一学年的,按实际任职月份及履职情况据实考核。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单位自评及报送阶段:2026年7月27日—8月7日。
各单位组织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开展自评和单位评议,于2026年8月7日16:30前统一将附件1-7及全部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刁元飞老师云之家,纸质版须经教学副院长审核打分,附件1、2、3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纸质版佐证材料同步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按不合格计,并计入本人学年度考核。
2.学校评议阶段:2026年8月10日—8月17日
学校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及考评小组进行集中评议,核定最终考核等级。
3.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批通过后,于2026年9月3日前公布。
附件:
1.烟台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专业负责人考核表
2.烟台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教研室主任考核表
3.烟台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教研室主任考核表(公共课)
4.烟台科技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量化考核明细表
5.烟台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明细表
6.烟台科技学院教研室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明细表(公共课)
7.烟台科技学院2025-2026学年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考核分数汇总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