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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科研人员、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均可申报。

二、课题选题

选题参照《2024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可作微调,或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能力自行拟定题目。鼓励针对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

2.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须具有承担并完成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

3.凡主持的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须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7.鼓励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师等联合申报。

8.课题组成员控制在10人以内。

9.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10.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已获立项将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4月2日前,撰写申报材料《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活页》(附件3)和《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于4月2日17: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刁元飞老师云之家。

2.4月7日-4月10日,教务处组织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3.4月11日-4月13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教务处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13日12:00前,附件2、附件3和附件

4电子版发送至刁元飞老师云之家,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4.4月14日,教务处组织进行网络填报。“课题管理平台”文件上传《申请活页》《申请书》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泓廷、刁元飞;

联系电话:5775357;

内 线:5357。


附件:

1.2024 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3.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活页

4.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