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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0-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

(一)立项范围。2023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2023年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其中: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应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重大专项由学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附件2)进行申报。

二、申报数量

各教学单位至少申报1项。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三)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四)其他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四、经费支持

我校推荐申报的所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安排支持经费,具体额度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确定。省财政专门经费对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予以重点支持,支持经费额度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确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排经费对“专项支持项目”提供支持。

五、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改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学校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追回支持经费。

省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省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得申请人员变更。

(二)结题验收。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重大专项结题验收,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我校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六、时间要求

(一)10月27日—11月4日:撰写申报材料,于11月4日前交教务处。需提交的内容:一是本单位、本部门往年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二是《申报书》(附件3),三是《汇总表》(附件4),以上三项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刘泓廷云之家。

(二)11月5日—11月7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反馈修改意见。

(三)11月8日—11月12日:申报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于1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四)11月13日—11月15日:组织申报。在教务处的协助指导下,项目负责人等录“教改系统”完成《申请书》(附件3)的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等工作。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文件,以“学校+教改立项”命名后,作为附件分别上传。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泓廷;

联系电话:5775357,内线5357。


附件:

1.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

3.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山东省2020-2023年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