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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的通知》(鲁教改函〔202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将项目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在拟订项目时,需全面、准确、深入把握《总体方案》精神,紧扣5类主体22项重点任务,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和基础条件,统筹改革项目布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可行性强的项目作为申报项目。

(二)项目类别

1.率先探索类: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的项目。要求全面了解国内、省内相关项目开展情况,对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已经过调研论证,对改革效果已经过初步研判。

2.深化提升类:此前已经开展且有较好工作基础,深化提升的项目。要求已制定改革方案,措施明确有力,路线清晰。

3.总结推广类:已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具有鲜明特色和亮点,具有总结推广价值的项目。要求已制定改革方案,措施明确有力,路线清晰,已取得较好成效。

(三)项目数量

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一项。

二、申报安排

(一)11月2日—11月8日:撰写申报材料,8日前交教务处。需提交的内容为:附件2、3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云之家。

(二)11月9日—11月13日:教务处组织审核,反馈修改意见。

(三)11月14日—11月16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16日前交至教务处。

(四)11月17日—11月18日:组织申报。

联系人:刘泓廷,电话:5775357,内线5357。


附件:1.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指引

2.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书

3.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