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的通知》(鲁教改函〔202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将项目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在拟订项目时,需全面、准确、深入把握《总体方案》精神,紧扣5类主体22项重点任务,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和基础条件,统筹改革项目布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可行性强的项目作为申报项目。
(二)项目类别
1.率先探索类:先行先试,率先探索的项目。要求全面了解国内、省内相关项目开展情况,对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已经过调研论证,对改革效果已经过初步研判。
2.深化提升类:此前已经开展且有较好工作基础,深化提升的项目。要求已制定改革方案,措施明确有力,路线清晰。
3.总结推广类:已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具有鲜明特色和亮点,具有总结推广价值的项目。要求已制定改革方案,措施明确有力,路线清晰,已取得较好成效。
(三)项目数量
每个教学单位至少申报一项。
二、申报安排
(一)11月2日—11月8日:撰写申报材料,8日前交教务处。需提交的内容为:附件2、3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云之家。
(二)11月9日—11月13日:教务处组织审核,反馈修改意见。
(三)11月14日—11月16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16日前交至教务处。
(四)11月17日—11月18日:组织申报。
联系人:刘泓廷,电话:5775357,内线5357。
附件:1.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指引
2.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书
3.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