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好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示范引领、系统推进,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各培养环节的育人功能,形成育人合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限额
我校本科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限额2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限额1个。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限8人之内。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7.课程要坚持以人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三)其他要求
已获得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以学校课程编码为准)。
四、申报要求
(一)10月25日—11月4日:撰写申报材料,4日前交教务处。需提交的内容为:附件1、2、3、4,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云之家。
(二)11月5日—11月7日:教务处组织审核,反馈修改意见。
(三)11月8日—11月12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12日前交至教务处。
(四)11月13日—11月15日:组织申报。主持人登录工作平台(https://gzpt.sdei.edu.cn/),上传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也分别上传至平台。
联系人:刘泓廷,电话:5775357,内线5357。
附件: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