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励教师积极从事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申报下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暨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成果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引领教学改革方向,在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2.成果要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改革实践,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改革前后效果对比突出,支撑材料丰富,有较强的应用推广价值。
3.成果要有鲜明的特色,在教育教学管理、更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具有突出的、为社会所认可的特色,在校内或同类高校中优势突出。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跨部门联合申报,鼓励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教学成果申报范围
(1)申请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经过至少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
(2)教学成果可以是在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也可以是通过其他项目或途径产生的教学成果的提炼。
2.教学成果要求
注重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重点围绕“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推进“四新”建设、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实施强化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立德树人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改革、MOOC与课程改革、产教融合与协同育人、特色教材建设、校园文化与第二课堂建设、管理育人等。
3.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要求
(1)负责人应为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4)申报者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成果完成单位要求
成果完成主要单位应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撰写、修改与申报(2021年6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申报选题,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充分讨论,组织2-3次专家审阅与项目修改,按要求填写《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和《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
(二)项目遴选(2021年7月)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遴选,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审阅项目申报材料等方式,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奖项及省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名单。
(三)成果培育(2021年8月)
从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应用推广形式等方面开展研究,完成各阶段任务。培育要求:
1.调研学习。项目组要广泛开展高校调研,积极参加教学成果奖相关的培训学习,了解本项目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达成目标。
2.补齐短板。项目研究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围绕项目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不断补齐短板和不足。
3.材料凝练。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进行反复修改凝练,做好成果申报材料的梳理与升华。
4.宣传推广。通过发表高水平教学论文、组织教师参加高水平会议、组织学生参加高级别竞赛、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等方式,增强教学成果的影响力。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材料
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和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鉴定、评比或验收等);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教学成果为教材的,需提交样书;
4.其他有效反映教学成果的证明。
(二)提交时间
2021年6月30日前,以上材料电子版(教材除外)和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纸质材料一式5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兴东、孙绪光,联系方式:0535-3737798。
附件:1.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2.济南大学泉城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