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研究工作,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联合有关合作单位,拟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立项研究工作,现将立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及范围
1.选题研究要基于教育发展的理论与实际需要,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痛点问题,探索形成山东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和高质量体系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的高等教育研究理论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2.研究范围可参照专项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具体课题名称由申报者自行拟定。
二、面向对象
高等学校教育研究工作者、管理者及广大教师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要求
1.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定;
2.依据我省、学校实际需要,遵循前瞻性、开创性、可操作性原则,不断实现理论创新,资政育人。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工作人员,所从事实践和研究领域与课题研究相关;
2.本年度有在研或未完成学会课题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报本专项课题;
3.每位课题申报者作为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课题;
4.不得以立项的省级教改课题或其他厅级以上课题重复申报本专项课题。
四、立项数量
专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立项30项、一般课题立项60项。
五、课题研究与管理
1.课题立项之日起为起始研究日期,课题研究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立项后,研究内容和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予以调整变更。因课题负责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负责人,须由各单位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定后交学会审核备案,否则不予结题。
2.资助管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资助经费由超星集团提供并汇入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将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经费。
3.获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需要应用信息技术系统的,须采用超星相关业务平台。
六、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每个教学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学校推荐限额3项)。各教学单位于8月2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2)与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云之家 (材料形式为:教学单位+省高教学会项目申报)。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按序装订、提供复印件)交至图文楼517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兴东
附件:1.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2021年立项指南
2.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3.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4.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5.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2021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