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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7-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20〕2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前中心〔2026〕1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参照《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可作微调,或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能力自行拟定题目。鼓励针对山东省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研究,强化基础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三类、专项分为专项重点和专项一般两类。其中,专项课题分为托育专项、学前融合教育专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教科研人员、高等学校教师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能够实质性地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3.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其他限定条件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

2.已获得2025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学前教育专项立项的负责人,不得再以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至多两项本年度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

3.凡主持的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的,须在《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6.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7.课题组成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多于10人。

四、申报数量

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请各教学单位严把质量,务必择优推荐。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提交材料

《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活页》(附件3)和《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二)提交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8月19日前将附件2-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刁元飞老师云之家,纸质版于8月21日16:30前一式一份同步报送至图文楼515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对象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已获立项将给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附件:

1.2026年度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3.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请活页

4.山东省学前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