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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烟科院字〔2024〕109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持续推进烟台科技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加速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规范烟台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烟台科技学院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烟台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指学校拨付的日常运行经费,或以现代产业学院名义申报成功的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建设项目经费和企业投入专项用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明晰责任、规范使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考核机制和引导机制的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资金来源、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来源:

(一)政府下拨的政策资金;

(二)学校设立的专项资金;

(三)合作企业的投入资金;

(四)项目合作的收益资金。

第五条专项资金用于现代产业学院筹建、运营以及现代产业学院产学研项目建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重点支持紧密对接产业链的学科专业的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引进、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校企共建实验中心、实训实习基地、科技研发平台,支持校企联合开展的科研项目和技术攻关以及日常运行等。

(一)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所需的教学设施、仪器设备;

(二)现代产业学院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

(三)现代产业学院学科专业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和实践活动;

(四)现代产业学院校企共建实验中心、实训实习基地、现场教学点、科技研发平台;

(五)现代产业学院校企联合开展的横向、纵向科研项目和技术攻关;

(六)现代产业学院日常办公运行。

第六条经费开支范围:

(一)讲义资料费:指与现代产业学院教学、研究方向一致的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打印、复印、制图等费用;

(二)差旅费:指根据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需要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

(三)会议费:指与现代产业学院相关的课题开题、专题研讨、方案论证、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会议费用;

(四)咨询服务费:指为促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而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专家咨询与评审等支出的费用;

(五)专项材料费:指用于现代产业学院教学需要而购买的课件、课程网站、仿真实验平台等系统的制作费用;

(六)校外人员劳务费:指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过程中邀请校外专家、企业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来校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产生的劳务费。

(七)日常运行办公费:指现代产业学院日常教学运行办公费用支出。

第七条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设置购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烟台科技学院财务制度。

第八条凡使用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学校资产,纳入项目单位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

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以及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无关的其它支出。

第十条现代产业学院要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综合运用政府单位政策扶持资金、学校投入的专项经费、合作企业项目资金等方式,着力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发展,实现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早出成果、多出成果。

第三章资金申报、审核与拨付

第十现代产业学院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预算计划,经现代产业学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实施。各二级学院根据现代产业学院申报的年度资金编制预算,学校设立的专项资金按照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给予每年5万元配套经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给予每年10万元配套经费,各二级学院编制年度预算,纳入日常教学运行经费支出。现代产业学院应对专项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现代产业学院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安排应符合学校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以及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的要求,并按照其规定办理。现代产业学院应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内控机制,每年向现代产业学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烟台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予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追责。

第十各现代产业学院要主动接受财务审计监督,学校每年组织专项审计,对虚报冒领以及挤占、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的,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