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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章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烟科院字〔2024〕11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理事会的名称是:(现代产业学院名称)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设立的,由相关方面代表参加,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理事会是各现代产业学院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

第三条 理事会的宗旨是: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名称)建设,健全现代产业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强化现代产业学院与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聚集办学资源,提升办学活力,促进学生共育、人才共享、资源共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区域社会能力。

第四条 理事会的主管单位是烟台科技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13人。主要由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代表组成。以职务理事为主,个人理事为辅,职务理事由理事单位委派。凡自愿遵守理事会章程,恪守理事会宗旨,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办学与发展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均可成为理事单位。

第六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理事可以连任。

第七条 理事在任期内可以提出辞职。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八条 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理事会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二)因身体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理事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章程开展活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聘请顾问和名誉理事长;提出下届理事会理事初步人选;

(三)决定理事的增补或者退出;

(四)就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战略规划、重大改革举措进行咨询;

(五)就现代产业学院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创新的整体方案等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六)研究现代产业学院面向社会筹措资金、整合资源的目标、规划等,监督筹措资金的使用;

(七)参与评议现代产业学院办学质量,就学院办学特色与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意见;

(八)学校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十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3名,秘书长1名,理事若干名,必要时可聘请顾问和名誉理事长。

第十一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督促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1名副理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十三条 秘书长负责处理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理事会的宣传和联络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理事会决议的落实;

(四)筹备理事会会议,起草会议文件,撰写工作报告;

(五)负责理事会的有关文档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并经理事长会议研究决定,确定理事会议召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程序:

(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

(二)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时间、地点、议题等)及相关材料送达全体理事;

(三)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

(四)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

(五)制作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全部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七条 理事会决议一般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重大事项(如修改章程、人事任免等),须经出席会议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出席会议的理事,列席人员,缺席人员及事由;

(二)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主要议题及议程;

(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理事参加会议,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但参加人须携带理事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第四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理事的权利:

(一)本理事会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理事会会议情况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

(三)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四)同等条件下享有转化现代产业学院师生的科研成果、进行科技合作和科技成果转让、咨询的优先权等;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利用现代产业学院平台,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建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基地,联合创办研究所、研究中心、实验室,争取重大科研项目和进行新产品研发等;

(六)理事单位可以在现代产业学院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优先选拔录用毕业生;

(七)在符合现代产业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理事单位可提供经费资助奖励基金、文化景观、基础设施、教学设备等;

(八)对产业学院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退会自由;

(十)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 理事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

(二)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活动;

(四)为现代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帮助;

(五)为现代产业学院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支持帮助;

(六)向本理事会反映情况,完成本理事会委托的任务;

(七)加强沟通、团结协作,自觉维护理事会信誉;

(八)理事会赋予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理事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负责解释。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