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烟科教发〔2025〕39号 《关于印发<烟台科技学院课堂巡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通过云之家教发文发布,请各单位及时查阅,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①课堂巡课工作在正常教学周每周开展,本学期自第11周开始。
②各教学单位须在每个单周周一(若当天为节假日,则为上班的第一天)上午10:00前报送电子版《烟台科技学院课堂教学巡查安排一览表》(附件1)至于老师,并严格按照该安排表进行课堂教学巡查工作。
③巡课人员于每周五上午11:00前,将本周巡课情况提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于每周五(若当天为节假日,则为放假前的一天)16: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④参与巡课的人员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其他人员可由教学单位自行决定。
⑤各教学单位处级干部每月的巡视量应覆盖本部门50%的教师教学情况,其中教学单位负责人每月巡视量需覆盖本部门30%的教师教学情况。其他人员每周至少巡视1次。
⑥对于教学单位交叉检查工作,教务处将单独发通知开展。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做好课堂巡课。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