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下学期各专业相关课程顺利开课,现将教师课时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①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9日16:00前提交经教学院长及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电子版教师课时统计表至教务处刘老师云之家;
②教师(不包含企业导师),周课时应包含公选课、辅修课、集中实践课、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综合作业、毕业论文(设计)、微专业课、跨学院承担的公共课、专业课等所有授课课程(劳动教育实践不统计),其中校内集中实践按照周22学时,校外集中实践按照周20学时核算,认知实习按8课时/班级折算,毕业综合作业、毕业论文、实习等按学校文件执行;
③行政岗教师的课时数由开课单位统一报送,在多个单位承担授课任务的行政岗教师须告知教学秘书,统一报到承担课时数多的单位,在统计表中后置、标黄、并备注“行政岗”,课时不得超2,专业相近;
④填报时注意姓名、工号、学历学位须正确填写,“专业”为教师所学最高学位专业,周学时为平均数,周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最高课时数16,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上限(最高不允许超过学校规定课时数),课程门数不得超过4门(含所有类型课程),同一教师请勿多个单位重复报送,在其他单位承担课程的,统一报专任教师本人所在学院,且课时统计务必据实、准确,不得虚报、少报;
⑤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授课;
⑥未取得硕士学位且职称为助教的教师不得为本科生授课;
⑦专任教师必须至少承担2门课程;
⑧银龄教师请一并统计。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