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所有课程在新生排课结束后即全面结束,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含行政岗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在之前报送的基础上统计最新版教师周课时(含公选课、辅修课、集中实践课、毕业实习等),行政岗教师及承担其他教学单位课程的专任教师的课时数由开课单位统一报送(在多个单位授课的行政岗及专任教师须告知教学秘书,统一报到承担课时数多的单位,不得漏报),且行政岗教师统一置于统计表最下方并在表中标黄,课时统计表请于9月6日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运行科刘老师。
注:课时统计务必据实、准确,不得虚报、少报。
上报课时后,教务处将根据正方系统中的个人课表进行核查,对上报错误的给予相应的绩效扣分。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