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下学期各专业相关课程顺利开课,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含行政岗教师)下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进行教师课时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①教师周课时包含公选课、辅修课、集中实训课、毕业实习、微专业课、跨学院承担的公共课、专业课等,其中校内集中实践按照周22学时,校外集中实践按照周20学时核算;
②行政岗教师的课时数由开课单位统一报送,在多个单位承担授课任务的行政岗教师须告知教学秘书,统一报到承担课时数多的单位,在统计表中后置、标黄、并备注;
③电子版课时统计表请于6月14日16:00前报送至教务处运行科刘老师处,模版已单独发送至各教学单位;
④注意填报时姓名、工号、学历学位须正确填写,“专业”为教师所学最高学位专业,周学时为平均数,周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课时数,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上限(最高不允许超过学校规定课时数),课程门数不得超过4门(含所有类型课程),同一教师请勿多个单位重复报送,且课时统计务必据实、准确,不得虚报、少报;
⑤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授课;
⑥未取得硕士学位且职称为助教的教师不得为本科生授课;
⑦专任教师必须至少承担2门课程;
⑧银龄教师一并统计。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