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人事处银龄专任教师认定的工作安排,现将认定工作所需提供教学相关材料通知如下:
(1)本次认定教师名单:教师名单见附件1
(2)认定需提交材料清单:
①近4学期执行课表(含上半年度),各教学单位需按照附件2模板,参照教务系统内任务落实查询模块数据进行填报,且一名银龄教师单独一个表格。
②近两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各教学单位需按照附件3模板进行统计上报,且一名银龄教师单独一个表格。
③近两年教师教学工作量,各教学单位需按照附件4模板统计近两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④教务处前期已整理相关数据(附件5)仅供参考,各教学单位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以及合并。
(3)其他要求
附件已单独发给各教学单位,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材料请于5月27日16:30前报送教务处于老师处。
教学运行科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