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场地信息核查的通知》,教务处已根据各教学单位反馈的排查结果修改场地信息,正方教务系统内的场地信息汇总表已单独发送至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再次进行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①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楼栋归属原则,对场地信息进行核查:
一教:人文学院,机房由艺术设计学院核查,画室由文化传媒学院核查;
二教:海洋工程学院与数据智能学院,根据2个学院划分核查;
三教:艺术设计学院;
四、五教:财经学院;
六、七教:文化传媒学院;
八、九教:管理学院;
十教:国际葡萄酒商学院;
②各教学单位确认后请在备注栏中填写真实核查情况;
③各教学单位反馈时仅保留本单位核查的数据,非本单位数据删除即可。
请将核查后的结果于5月13日16:30前反馈至教务处运行科刘老师云之家,若核查无误,请回复“XX学院核查场地信息无误”。今后如有教室信息及用途发生更改的情况,请各教学单位及时联系教务处运行科进行修改。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