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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各教学楼宇场地信息核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5-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场地信息核查的通知》,教务处已根据各教学单位反馈的排查结果修改场地信息,正方教务系统内的场地信息汇总表已单独发送至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再次进行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①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楼栋归属原则,对场地信息进行核查:

一教:人文学院,机房由艺术设计学院核查,画室由文化传媒学院核查;

二教:海洋工程学院与数据智能学院,根据2个学院划分核查;

三教:艺术设计学院;

四、五教:财经学院;

六、七教:文化传媒学院;

八、九教:管理学院;

十教:国际葡萄酒商学院;

各教学单位确认后请在备注栏中填写真实核查情况;

各教学单位反馈时仅保留本单位核查的数据,非本单位数据删除即可。

请将核查后的结果于5月13日16:30前反馈至教务处运行科刘老师云之家,若核查无误,请回复“XX学院核查场地信息无误”。今后如教室信息及用途发生更改的情况请各教学单位及时联系教务处运行科进行修改。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