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下学期顺利开课,教务处已于2023年12月2日组织开展教学楼栋教室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与正方教务系统内不一致的场地信息汇总上传(附件已单独发送至各教学单位),请各教学单位进行核查,具体要求如下:
①教务处排查结果与系统中不一致的场地信息已在表中标黄;
②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归属原则,对场地信息再次进行核查:
一教:人文学院,机房由艺术设计学院核查,画室由文化传媒学院核查;
二教:海洋工程学院与数据智能学院,根据2个学院划分核查;
三教:艺术设计学院;
四、五教:财经学院;
六、七教:文化传媒学院;
八、九教:管理学院;
十教:国际葡萄酒商学院;
③各教学单位确认后请在备注栏中填写真实核查情况;
④各教学单位反馈时仅保留本单位核查的数据,非本单位数据删除即可。
请将核查后的结果于1月10日18:00前反馈至教务处运行科刘老师云之家。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