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下学期各专业相关课程顺利开课,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含行政岗教师)下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进行教师课时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①教师周课时包含公选课、辅修课、集中实训课、毕业实习、跨学院承担的公共课、专业课等,其中校内集中实践按照周22学时,校外集中实践按照周20学时核算;
②行政岗教师的课时数由开课单位统一报送,在多个单位承担授课任务的行政岗教师须告知教学秘书,统一报到承担课时数多的单位,并在统计表中标黄;
③电子版课时统计表(见附件)请于12月15日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运行科刘老师处;
④注意填报时姓名、工号、学历学位须正确填写,专业为教师所学最高学位专业,周学时为平均数,周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数,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上限(最高不允许超过学校规定课时数),课程门数不得超过4门(含所有类型课程),同一教师请勿重复报送,且课时统计务必据实、准确,不得虚报、少报;
⑤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生授课;
⑥未取得硕士学位且职称为助教的教师不得为本科生授课。
附件:2023-2024-2学期教学单位教师授课课时统计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