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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教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提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11月15日《关于做好2023年教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将协助党政办完成各教学单位档案归档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①教学档案包括毕业生学籍表、成绩表(含统招、非统招学生)和各专业授课计划;

②各教学单位按照《烟台科技学院归档细则》和《烟台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审核并于12月4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档案至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2023年上半年应提交但未提交党办的档案材料此次请一并提交;

④根据党政办公室要求,教务处须提报各教学单位归档工作情况至党政办。

此条通知请转发至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