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11月15日《关于做好2023年教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将协助党政办完成各教学单位档案归档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①教学档案包括毕业生学籍表、成绩表(含统招、非统招学生)和各专业授课计划;
②各教学单位按照《烟台科技学院归档细则》和《烟台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审核并于12月4日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档案至教务处;
③各教学单位2023年上半年应提交但未提交党办的档案材料此次请一并提交;
④根据党政办公室要求,教务处须提报各教学单位归档工作情况至党政办。
此条通知请转发至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