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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结业生及在校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7-0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结业生及在校生重修报名工作,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①《2023届结业生名单及不及格课程明细》附件1已单独发至学院,请各二级学院转发通知到2023届结业生,本次报名重修的学生,重修课程不得超过4门,学生选定课程后上报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未报名课程删除即可);

②请各学院于7月10日16:00前上报此表,不进行重修报名的结业生及在校生视为放弃本次组织的重修报名;

③根据我校结业生换发毕业证及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结业生重修课程须缴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报名重修的结业生须进入系统进行缴费,我校将根据缴费情况,确定学生的重修课程及学分;

缴费系统于7月11日10:00开放,缴费流程见附件,方便结业生参照流程缴费,缴费系统将于7月12日15:00:00关闭;

⑤2023年9月份会再次发布结业生重修报名的工作通知,未在此次报名重修的,可于9月份进行报名,进行课程的重修。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及时通知2023届结业生及在校生,做好2023届结业生及在校生重修报名工作。

教学运行科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