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正常开课,提前落实教学安排,现面向全校教师征集课程资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安排
每门公共选修课原则上16学时、1学分或32学时、2学分。公共选修课自第2周开始上课,每周安排授课2学时,教学时段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9-10节或周六、周日全天。
二、开课要求
1.公共选修课教学内容重在拓宽学生知识,有利于学生理想、信念、心理、人格、道德、情操得以升华,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鼓励开设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够培养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课程;
2.每位教师一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不得超过2门,与已开设公共选修课内容相似、相近的课程不得重复开设。新开课程需经过教务处组织的试讲方可开课。
三、教学要求
1. 公共选修课应加强课堂管理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加强对考核方式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30%。
2.教学环节可包括课堂讲授和课堂讨论等,鼓励采用适合课程内容的先进教学手段和多样的教学方法。
3.有音频、视频播放环节的公共选修课,音频、视频播放总时间不超过总课时的1/3,并在授课计划中注明。
4.凡确认开课的公共选修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教师均应按学生选课和教务处安排进行授课。
5.每门公共选修课的选修学生数达到60人以上即可开课,公共选修课不安排补考、重修。
四、任课资格
开课教师拟开课程应与所学专业相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获高校教师资格证;
2.研究生学历;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申报方式
1.课程申报教师将《烟台科技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见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提交至所属教学单位审核,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5月2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和《公共选修课课程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至教务处运行科,纸质版于5月25日16:30前提交。
2.已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如需继续开课,无须填写申请表,直接填写汇总表并将课程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纸质版提交教务处备案。
3.申请表中开课要求一栏须注明专业限制和教室要求(多媒体、机房、软件等)。
六、质量监控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每学期组织教学督导员对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开展教学质量跟踪,并组织学生对公共选修课进行评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于老师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