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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评材料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教学材料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类教学材料质量,不断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水平提升,根据学校迎评工作任务安排,学校决定对各教学单位的迎评材料建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烟台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迎评材料建档目录》(教学部分),以下简称“教学评估目录”。

二、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两个阶段。各教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自查后,教务处组织学校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一)学院自查阶段

1.自查时间

2023年9月11-22日。

2.自查要求

(1)对照“教学评估目录”检查2022-2023学年两个学期的所有本科教学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正确性;

(2)各教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自查后,须向学校提交自查工作报告,自查工作报告涵盖自查工作组织、自查工作的实施、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计划等。自查工作报告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刘泓廷老师处。

(二)学校检查阶段

1.检查时间

2023年9月25-28日。

2.学校检查范围

2022-2023学年两个学期的所有本科教学材料。

三、工作原则

(一)以评促改原则

教学材料检查是我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本次检查应该严格标准,查漏补缺,边查边改,评建结合,注重质量,推进教学材料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全范围检查原则

本次检查应保证检查的覆盖面能够达到100%,严格落实检查验收标准和整改要求,确保本科教学材料完整、质量达标。

(三)全员参与原则

在教学材料检查期间,各教学单位应确保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和全体专任教师全程参与,做到人人参与、立行立改,切实保证教学材料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人员分工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检查组全体工作人员须按时到岗、全程参加检查工作,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学校检查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无故缺勤,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检查工作须提前请假并由本人所在教学单位找人替换。

(二)各教学单位应提前按要求完成本单位的教学材料自查工作,并做好材料准备、检查场所布置等迎接学校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检查地点,由本单位联络员于2023年9月22日17:00前报给教务处刘泓廷老师。

教务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