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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科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1.研究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校企合作、产业学院建设等方面文件,做好校企合作育人、产业学院构建等工作的筹划与实施。

2.负责校企合作单位遴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相关资料的备案。

3.负责编制校企合作工作简报。

4.负责校企合作项目及产业学院建设的管理与考核。

5.负责各函授站(教学点)的对接、学生管理工作;

6.做好继续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督促检查学习、期末考试安排等工作;

7.负责组织语言文字的推广、师生竞赛、普通话测试等工作;

8.负责辅修、微专业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9.做好本岗位相关的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