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专业预备案(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设置工作中,申报备案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国控专业和目录外新专业,前一年度的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审批时的重要参考。
二、按照《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附件1)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2)有关要求进行研究,做好预备案(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
三、专业预备案(申报)工作流程
(一)需求调研阶段(9月18日前)
申报专业应充分调研社会需求,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社会对新设专业的具体需求,结合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形成预备案(申报)专业调研报告,并填写完成《附件3》。各二级学院需于9月18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刘泓廷老师云之家,纸质版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送至教务处515室。
(二)预备案(申报)专业论证阶段(9月19—21日)
组织专家对拟新增专业进行论证。
(三)预备案(申报)专业填报阶段(9月22—24日)
确定学校2024年预备案(申报)专业,并在教育部平台进行填报。
四、其他说明
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咨询。
联系人:刘泓廷、袁本壮;
电话:0535-5775357。
附件:
1.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材料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