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教材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数字化教材编写进度中期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4-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集团《关于公布 2023 年数字化教材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我校于 2023 年 12 月份立项 3 门数字化教材编写事项。为督促各编写团队有效的完成编写工作,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教材编写质量,达到预期的编写目标。学校决定对 2023 年获批立项的数字化教材项目,组织进行中期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安排

1.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学校评审、团队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立项团队需按文件要求填写附件 1、附件 2;学校评审主要结合团队自查情况,围绕编写进度和编写质量组织集中评审。

2.督查时间

团队自查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前完成;

学校评审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二、督查内容

1.编写进度督查

(1)教材章节建设情况;

(2)团队分工及编写进展情况;

(3)编写进度达到百分比情况。

2.编写内容督查

(1)真人教学视频录制情况;

(2)教学动画演示情况;

(3)扩展知识资料情况;

(4)超链接引用名词解释情况;

(5)章节测试题设置情况;

(6)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图片丰富、版面设计情况;

(7)根据专业内容有机地融入相关思政元素情况;

(8)所用图片已获得版权或为可免费商业使用图片情况。

三、督查要求

1.团队要高度重视数字化教材编写,强化自主管理。保证编写进度,关注编写质量。

2.中期督查材料应包括中期督查自查表、督查总结表等。督查总结要实事求是,数据要具体,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3.立项团队须于 4 月 8 日前将自查材料和督查总结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袁本壮老师云之家。

四、督查结果

1.督查的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于尚未开展编写的团队,予以撤销立项。存在问题特别突出的团队禁止在下一年度进行数字化教材申报立项。

2.学校于 4 月 10 日组织评审,形成反馈意见,立项团队修改后于 4 月 12 日报送至集团。

附件:

1.数字化教材编写中期督查自查表

2.数字化教材编写进度中期自查总结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