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学生学业的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烟台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是指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学校依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存在学习问题或完成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对象是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学分缺欠严重,导致可能无法正常毕业的学生。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学业预警工作按学期进行,每学期补考结束核算一学期不及格学分。
一级预警:经补考,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合格学分达到8学分及以上。
二级预警:经补考,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合格学分达到12学分及以上,或连续两次受到一级预警。
三级预警:经补考,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合格学分达到16学分及以上,或连续两次受到二级预警。
第四条
预警的办法
一级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辅导员或学业导师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
二级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辅导员或学业导师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联系学生家长,向家长通报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要求学生制定并上交下学期学习计划,由辅导员或学业导师负责监督与指导。
三级预警:学院给学生下达《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辅导员或学业导师与学生谈话,进行警示教育,填写《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通知家长到校面谈并做好记录,填写《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同时要求学生下一学期内每2个月向辅导员或学业导师书面汇报学习小结和学习计划。
第五条
学业预警的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在每学期补考结束后,教务处统计学生必修课程不及格学分情况,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核对,并由学院教学办进行复核,确认不及格课程学分后,将拟预警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核查及学校审批后发布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二)警示谈话、送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二级学院根据学生警示情况,由辅导员或学业导师召集预警学生逐个进行谈话,送达《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填写《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根据预警等级,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做好监督与指导工作。
(三)通知家长
根据预警等级,辅导员将学生学业预警的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做好通讯书面记录。
(四)家长面谈
辅导员通知家长,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记录谈话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
第六条
二级学院根据具体警示情况,及时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辅导员应及时将学业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给学业导师,辅导员、学业导师要及时与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谈话,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指导,分析存在的学习问题及原因,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督促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定期汇报学习小结和下一阶段学习计划。每学期考试前对学业预警的学生要重点关注,给予一定的学习帮扶,督促引导学生认真备考。
第七条
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辅导员应及时整理好每位预警学生的《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及与家长联系的通讯书面记录等材料,做好学生学业预警档案归档,由二级学院负责保管,便于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八条
对毕业学年的成绩不再进行学业预警。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
2.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3.烟台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
烟台科技学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