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各教学单位在2021-2022-2学期开课前组织本教学单位教师对首开实验项目进行申报和预做,组织新进的实验教师进行预做实验,并做出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因新建实验室、新到设备等各种原因,本学期首次开出的实验称为首开实验项目。这类实验项目必需指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预做实验。
2.因新聘或调岗等原因,教师第一次上岗指导实验课程,这类教师必须预做其指导的实验。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成立预做实验评价小组,对首开实验项目和首次上岗实验教师的预做给出客观和认真的评价。
二、材料准备
首开实验项目要求填写《烟台科技学院首开实验项目申报表》,预做实验结束后要求填写《烟台科技学院预做实验评价表》;首次上岗实验教师预做实验要求填写《烟台科技学院预做实验评价表》。
《烟台科技学院首开实验项目申报表》和《烟台科技学院预做实验评价表》由开课单位留存。《烟台科技学院首开实验项目和首次上岗实验教师信息表》和实验评价小组名单电子稿及纸质稿于2月26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3737798。
三、工作要求
1.首开的实验项目未进行预做或预做实验评价不合格,不得开课;首次上岗实验教师未进行预做实验或预做实验评价不合格,不得上岗担任实验教师。
2.如果首开实验项目和首次上岗实验教师未进行预做实验,擅自开设新实验项目或未预做实验直接上岗担任实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实验仪器设备损坏,由相应部门和责任人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3.未按上述要求开展预做实验相关事项的,将按《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计分办法》严肃处理。
附件:1.《烟台科技学院首开实验项目申报表》
2.《烟台科技学院预做实验评价表》
3.《烟台科技学院首开实验项目和首次上岗实验教师信息表》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