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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科技学院召开2023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 评定会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6-13 [来源]: [浏览次数]:

6月13日下午,我校在图文楼522会议室召开学士学位授予评定会议,审议、表决2023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决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马红坤主持。

会上,马红坤解读了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及办法,阐述了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与复议条件,介绍了学位评定工作的依据和程序。同时,他还指出要从五方面持续改进,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一是要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各专业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人才培养模式;二是要修订好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课程体系、设置好课程模块、打造专业方向与学院育人特色;三是要严格过程管理,保证“教、学、练”三个环节的规范性;四是要深化教学改革,持续推行课程改革、教学方式改革、考核方式改革等三大教学改革;五是要严格考风考纪,学校、二级学院两个层面均须做好考务培训及学风管理,考试命题要注重规范性和灵活性。

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教学副校长左振华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学位授予工作对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及学生成才的重要意义,要不断强化人才培养设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严把学位授予质量关,强化质量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严学位授予质量和学术标准,不断提升学位授予质量。

根据会议安排,校学位办公室主任、教务处长胡伟汇报了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的情况,同时提请与会委员对学位评审材料进行审议及实名投票表决。

最后,马红坤宣布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他在对顺利获取学位学生表示祝贺的同时,还再三强调,二级学院要充分了解学位授予政策,积极回应学生关切;要高度关注未按期毕业和未获得学士学位学生的思想状况,确保毕业安全、安全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