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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3-1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各二级学院。各学院实习管理人员(至少两人,教学副院长必须填写)、实习指导教师(本学年所有带实习的指导教师)、参加过实习(认知实习、毕业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填写总数不少于各学院在校本科生总数的 20%)和近 5 年本科毕业生(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 5 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 8:2)。

2.实习单位。企业指导教师、实习单位负责实习业务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也需填写,各学院务必联系不少于 2 家实习单位(校企合作单位),请各实习单位推荐 1 名管理人员及 1 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学院可指导填写)。每家实习单位只需填写一次问卷(管理人员及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各 1 份),若学院联系的实习单位已由其它学校联系完成问卷填写,则需联系其他实习单位进行填写。

二、时间安排

1.问卷调查。本次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通过在线填报问卷的形式进行,填报网址为:http://survey.hmedux.com,填报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前期已下发专项通知)。请各学院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

2.工作报告。请各学院认真梳理总结本单位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形成本单位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提纲见附件),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00 前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袁本壮老师云之家,纸质签字盖章版同步送至教务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本壮、陈帅

联系电话:3737798

内线:7798

附件:大学生实习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提纲)



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5 年 3 月 18 日